大英融媒体(记者 王力)2月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第四巡察组成员以及县乡村振兴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指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1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从巡察情况来看,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致力于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防止返贫监测、落实社会扶贫推广、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成效不明显,履行主责主业效果有差距。二是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够有力,专项资金缺乏监管,作风建设不严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全面从严治党偏软偏弱。三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战斗力走下坡路,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巡察成果转化效果存在差距。同时,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强调,县乡村振兴局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由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负责,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并向干部群众公开。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县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既肯定了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近年来的工作成效,又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整改意见。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分工负责,抓好整改落实。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的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严肃认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坚持精准问责,切实推动巡察整改终端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