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会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携带包、手机或其他有通讯功能的设备进入会场。未经批准,不得在会场录音、录像、照相及上网。不得随意发布常务会议议题讨论情况。不得在会场内传递文件,确因事项紧急的,由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转送。
(五)涉密议题材料编号登记发放,会后由议题承办部门(单位)会同县政府办公室统一清点收回,参会人员不得带离会场。
(六)县政府办公室对常务会议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时反映每次会议出现的违反会风会纪问题,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县长,并作为提醒、通报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9年8月13日印发的《大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同时废止。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