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县政府及各部门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完善12345政务便民热线工作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县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阅批人民群众重要来信来电,定期通过多种方式接待来电来访群众,深入基层下访回访,督促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大问题。
七十一、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县政府及各部门要落实行政问责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激励约束、容错纠错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十三章 纪律和作风
七十二、县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
建立健全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常态化机制,把中央领导批示讲话、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部署等的传达学习作为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固定议程;需马上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的,及时召开其他会议传达学习并安排部署;定期更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文件和领导批示及办理情况台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七十三、县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县政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县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县政府发表的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文章,事先必须经县政府同意;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七十四、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驰而不息转作风、反“四风”。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在政德建设上树标杆作表率,做到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坚决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七十五、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勤勉干事创业,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不能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七十六、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办公用品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将各类会议活动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地方的送礼和宴请。
七十七、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插手人事安排;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七十八、加强值班值守,县政府领导轮流在岗带班,负责处理紧急事务,带班期间确保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者紧急重要情况应当立即请示报告,妥善应对处置。
七十九、县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八十、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建设学习型机关。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不断充实新知识,研究新情况,积累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制度。
八十一、县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审批)、请销假、AB岗有关规定。
八十二、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9年8月13日印发的《大英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县政府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