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3〕49号
县民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91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369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简退职职工生活救济、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绿色惠民殡葬、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二、该项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管理使用,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你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挤占、挪用或不讲效益造成损失浪费的,县财政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大英县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