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3〕44号
县民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82号)要求,现下达你单位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716万元(其中中央4228万元,省级488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管理使用,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请你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挤占、挪用或不讲效益造成损失浪费的,县财政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大英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