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补贴机具:补贴机具必须是四川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4.补贴标准:按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发布的补贴标准执行定额补贴。
5.补贴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6.补贴程序:购机者自主购机申报补贴→县、镇、村核验补贴机具并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受理购机者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提交购机补贴结算→国库集中支付直补到卡兑付补贴资金。
7.法律责任: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者自主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7
大英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