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3〕1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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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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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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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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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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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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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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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用(2001)字第4364号、大蓬民字第20100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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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昭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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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镇碑亭街1-3层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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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权利人申请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