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动态 公示公告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编号:〔2023〕5号

2023-2-2 16:2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

摘要: {"原始ID":"e4eb1e97b92d4a9ba55078de2c5464dd","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2日","发布者":"大英县人民政府","附件":[]}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35

刘汉志、胡银春因保管不善,将大蓬民字第201301765号、大国用(2013)第00930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汉志、胡银春        

   202322日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