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营造良好环境,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在“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信息上重要批示的宣传教育,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高质量发展安全关,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及近年来各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深入推进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导。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控安全生产基本盘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20〕10号)、《大英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安委发〔2019〕19号)各项任务,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深入分析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安全风险,分区分类精准落实管控措施。按照“一院一策、一厂一策”原则,加强对辖区企业、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着力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村(社区)、镇域各单位、镇直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健全严密的责任体系,实现镇、村(社区)二级“五级五覆盖”。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辖区鑫辉建材有限公司金元分公司(金元砖厂)、小林垭硫磺化工有限公司、小林垭黑马机制木炭加工厂、圆通寺村火炮卷纸筒加工厂和凯瑞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五小企业”)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强化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管理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以精细化管理为核心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
(三)深入推进清单制管理。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制定完善镇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清单、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紧扭住重点企业、重大风险、关键岗位,推动编制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2020年8月底前,分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0年12月初前取得实效。
(四)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对安全生产隐患分行业、领域实行月排查、季通报、年中督查、年终考核总结。坚决杜绝一切重大责任安全生产事故,抓牢抓实将隐患消灭在源头。
三、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一)加强研判,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风险,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风险台账,对风险管控情况加强督导检查。
(二)抓住关键,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并严格按照暗查暗访工作管理制度和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坚持对具体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一建一档一销”,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执行公告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办责任。二是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系统隐患录入工作,坚决消除监管盲区、漏洞。按照省、市、县对监管平台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信息上报功能,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有效运用系统预警评估结果,实施精准化执法、差别化监管。加快企业基础建设达标步伐,督促企业规范运行、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强化部门动态监管。
(三)明确重点,强化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及安全生产暗访等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非煤矿山方面。加大对大英县鑫辉建材有限公司金元分公司(金元砖厂)等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督查力度,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清理违法违规承包、分包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村建所
协同配合单位:金元砖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