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7821943
通讯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邮 编:629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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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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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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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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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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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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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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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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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3.0t/h燃气锅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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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大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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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森帝汽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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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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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在公司现有锅炉房内新建3.0t/h的天然气锅炉一台。项目新建锅炉所产蒸汽供橡胶硫化罐硫化使用,项目建设不涉及产能变化,3.0t/h锅炉建成后,原有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使用。项目总投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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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确保各类废水规范化处置。锅炉软水制备废水与项目生活污水经已建的生活废水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进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大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郪江。
(二)
落实废气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机来控制NOx生成,锅炉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落实固废处置措施。软水处理所产生的废树脂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四)落实噪声处置措施。项目通过合理总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使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落实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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