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3〕2号
根据李兴凤等13户的申请,位于大英县隆盛镇的农房不动产权利已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证书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清单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 10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3〕2号
根据李兴凤等13户的申请,位于大英县隆盛镇的农房不动产权利已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证书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清单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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