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瑰溪河环境治理工作,2023年1月4日下午,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周明带领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隆盛镇、回马镇相关负责同志,对隆盛-回马段瑰溪河开展2023年第一次巡河工作。
为持续保持瑰溪河水质III标准,周明要求:一是要坚持常态化巡河工作,强化工作举措,聚焦重点领域,抓好巡查监管,全面巩固治理成果。二是要全面整治和维护河道管理秩序,继续加大沿线垃圾清理及打捞力度。三是要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守护好水生态环境。四是加大生态环保宣传力度,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爱护环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