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注销四川屹光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
公 告
我局依当事人申请,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予以四川屹光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企业的名义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信息表
大英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信息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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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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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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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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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许可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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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屹光新材料制造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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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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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行危(乙)字第2021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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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仅限
票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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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4日至2025年2月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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