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财发〔2022〕466号
县农业农村局:
为保障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市奖励资金的使用达到目标绩效,根据《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的通知》(遂财农〔2022〕65号)文件规定,现将《大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大财发〔2022〕214号)资金调整如下:追加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00万元。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附件:1.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市)调整表
1-1.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市)调整分配表
2.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市)调整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