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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智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智水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5-1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智水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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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智水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智水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发〔2019〕5号)文件安排部署,结合智水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发〔2019〕5号)文件要求,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管监察执法、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切实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是全乡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卫生院、敬老院、寺庙、超市、寺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确保高危(高风险)行业企业一个不漏,检查覆盖面100%;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彻底解决问题隐患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检查内容为贯彻落实各级安委会确定重点工作任务的情况。

(一)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各村、社区、相关部门是否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否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监测监控。是否加强预防体系建设,是否系统绘制区域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分布图,是否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定期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类别。是否加快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开展城市安全相关工作,逐步建立城市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创建安全城市。是否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

(三)是否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到位。是否对近年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巡视、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实行整改闭环管理;对2018年以来省、市、县安委会巡查、督查、督导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一对一”交办的方式予以限期落实整改。

(四)是否加大执法力度。是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可能造成爆炸、火灾、泄漏等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严格实行“四个一律”措施;是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是否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否抓住典型,对于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公开曝光。

(五)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

(六)是否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是否做到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是否做到具体抓,做好提调安排,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工作;是否按照工作进度要求,明确具体的政策措施,制定任务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是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调度辖区内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情况,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应对;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以及加强岗位应急培训。

三、专项整治重点范围

(一)烟花爆竹。重点整治全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上宅下店、前店后宅”超量储存及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等情况。(牵头单位:乡安办)

(二)消防工作。重点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抓好烟花爆竹专卖店、居民住宅小区、敬老院、卫生院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治理;严肃查处封堵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坚决防止火灾、踩踏等事故发生。(牵头单位:乡安全、派出所)

(三)交通运输。重点整治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治,抓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牵头单位:乡交管办、派出所交警中队)

(四)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基坑垮塌、起重机械倒塌、雷击触电等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村建所)

(五)食品药品。重点整治辖区饭店、超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学校、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牵头单位:食安办)

(六)城市公共安全。全面排查治理老旧房屋、燃气、河道、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加强农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山坪塘、沼气工程等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牵头单位:乡安办)

(七)个体工商户安全风险防范。

摩托车修理店、榨油坊、酿酒厂等个体工商户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定期排查摩托车修理店、榨油坊、酿酒厂安全相关生产隐患。(牵头单位:乡安办)

(八)火灾风险防范。林业火灾防控方面,重点抓好林地防火安全宣传,加强关键区域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加大对食店、敬老院、学校、卫生院、文物保护单位、寺庙、信用社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牵头部门:乡林业站、乡安办)

(九)大型活动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加强重要节日期间、庙会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人流动态监控,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稳定,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牵头部门:乡宣传文化中心、乡安办)

(十)特种设备风险防范。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运行安全。(牵头部门:乡安办)

(十一)其他行业(领域)。其他行业(领域)也要迅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考核,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严防事故发生。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突出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要积极采取播放广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站点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9年5月1日至7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上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提出整改计划。对存在的问题要立说立行,坚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明确责任,强化管控限时整改。严防小隐患酿成大事故,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执法整治阶段(2019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执法,严厉打非治违。要依法依规说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实行对标对表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的措施。加强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明察暗访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督促隐患整治到位,风险管控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对被挂牌督办、通报、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短期无法整治的重大隐患要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由乡安委会统一领导,乡安全办加强指导协调,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落实,各村、社区按照要求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配合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对各相关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进一步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合力,切实形成隐患治理联防、联动、联治的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确定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切实组织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二)改变工作作风。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要力戒形式主义,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不能停留在文件和会议上,要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沉到基层一线、企业一线、车间一线把脉问诊,要把风险大、问题突出的行业和企业盯紧不放,全覆盖逐一梳理,真正摸准吃透、不留盲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不能回避矛盾和问题,不能为了检查而检查,要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对于重大隐患整治坚持实行项目化管理,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力争依法妥善整治消除一批历史遗留的重大隐患,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三)加大惩处力度。坚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重点突出法治手段,综合运用依法顶格处罚、停产停业、停止建设施工、停电、停供民爆品、扣押查封、关闭取缔等刚性执法措施,依法从严惩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执法格局。定期公开曝光典型违法犯罪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做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方、影响一片”,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营造从严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通过组织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将安全教育向一线延伸,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警醒和教育的引导作用,引导民众主动谋安全、想安全、抓安全的自觉行动。在企业中树立安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适时组织参观观摩,将典型的经验做法在企业中进行普遍推广。要大力宣传执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民众举报热情,营造全社会群防群治安全隐患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督察督导力度,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和事故多发的村、社区、部门、单位,严格约谈通报问责。

(六)定期报送情况。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在4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联络人员名单至乡安全办备案;自5月开始,每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月度进展情况报告和工作情况统计表、明细表(附件1、附件2)报送乡安办;12月8日前报送总体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明细表,所有资料,均需报送盖章纸质版和电子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县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做好上报工作。乡安办将适时对上报的情况、数据进行实地核查督促,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联系人:刘红玖,联系电话:1398256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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