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文件 政策文件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中共大英县智水乡人民政府委员会 关于转发《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

2019-4-12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智水乡人民政府

摘要: {"原始ID":"f012901b4be04d4c9dc80d4f40bd33f1","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4日","发布者":"智水乡    ","附件":[]}

中共大英县智水乡人民政府委员会 关于转发《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乡属各部门:

     现将《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大组通〔2018〕1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遵照文件执行。

 


 

附件:  1.《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大组通〔2018〕159号)

2.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智水乡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指导组名单

 

 

 

 

 

                                                         中共大英县智水乡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

 

 

 


附件1

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各园区、社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遂组通〔2018〕201号)和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 <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 的通知》(大组通〔2018〕139号)要求,现就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主题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题是: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县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

三、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精心组织会前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理解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县五届四次党代会、县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通过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认真查摆突出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从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市委“一核三片、四区协同”“双联双拓、全域开放”和县委“一主两副”“西向融入、拓展东南”战略部署,聚焦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四)客观作出组织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工)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五)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加强组织指导

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要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实际,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统筹组织督导力量,深入基层一线,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扎实开展工作。要注意加强对青年人才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和社会组织党支部的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要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报送工作方案、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过度要求“痕迹管理”。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相关分类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