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教育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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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后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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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180元/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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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遂教体函〔2021〕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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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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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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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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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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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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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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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18元课时·人次。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10人以下班型35元/课时·人次,10—35人班型25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在20元/课时·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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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改价格〔2021〕462号,川发改价格〔2021〕553号,遂发改发〔2021〕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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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价格主管部门以及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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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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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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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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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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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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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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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生猪定点屠宰服务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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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头-180元/头。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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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文件,大发改函〔2018〕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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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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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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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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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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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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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待《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4号)修订后,按新规定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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