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人〔2022〕17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刘锋 何均等职务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2022年11月25日,大英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
刘锋为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何汉林为大英县司法局局长;
何英华为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小凤为大英县财政局局长。
免去
何均的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邢文俊的大英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赵翔的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熊伟的大英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唐小凤的大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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