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镇2018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8年是依法治理任务巩固提升的关键一年,要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法治隆盛建设,切实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加快富民强镇新步伐、建设美丽繁荣和谐隆盛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
(一)继续增强依法执政本领。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完善党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工作制度,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工作方案》。继续推进镇党委、各村(社区)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依法治理办、镇综治办,各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继续贯彻执行县委“1+7”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党政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坚决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有关党务公开条例的政策规定,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持续深化“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整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巡察监督执纪问责。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
责任单位:其他镇直有关部门,各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建设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政府
(四)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狠抓“关键少数”,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着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不断革新监督方式,有效织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网络。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
责任单位:其他镇直有关部门,各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五)加大普法宣教力度。持续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切实发挥普法讲师团职能作用,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守法、诚信、感恩”公民教育。常态化开展以“12.4”国家宪法日为统领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推动媒体公益普法大融合、大联动。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牵头单位:镇综治办
责任单位:镇依法治理办、镇社事办、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和其他镇直有关部门,各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六)抓牢法治示范创建。继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紧扣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基层示范创建全域覆盖、动态管理、检查评估长效机制。围绕乡村振兴加强法治阵地建设,着重打造黎明村等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力争打造一批创意新、特色明、功能全的法治阵地。
牵头单位:镇依法治理办、镇综治办、镇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其他镇直有关部门,各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建立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强社会矛盾排查预防,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农村综治中心建设,实现“雪亮工程”全覆盖。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从严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
牵头单位:镇综治办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安全办、镇社事办、隆盛派出所、隆盛司法所、隆盛法庭,各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八)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用好用活“六联机制”,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推广“六手印记”决策监督模式,构建以村(社区)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治理体系。继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持续探索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新路径。统筹做好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社事办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各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九)深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依法治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教育引导民宗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健全宗教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依规治理佛教商业化和基督教相关问题。积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维护全镇宗教和睦和谐。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隆盛派出所,各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五、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十)全面落实法治责任。充分发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法治隆盛建设的统一领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政治协商、社会法治等各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各部门、总支落实部门法治主体责任,以法治建设为抓手,助推部门业务工作提档升级。
牵头单位: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镇直有关部门,各总支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一)法治护航扶贫攻坚。认真落实《隆盛镇2018年度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健全法律服务、基层治理、司法保障和监督执纪四大体系,以坚实的法治后盾助推产联式合作社、村级劳务公司等发展壮大,依法管控易地搬迁、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和环节,从严惩处贫困村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不让学龄少年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等违法行为,将脱贫攻坚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精准脱贫、精准扶贫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力争打造1个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示范点。
牵头单位:镇依法治理办、镇扶贫办、镇财政所
责任单位:其他镇直相关部门,各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十二)强力推进落地落实。紧扣“四个聚焦”推进法治保障服务全面改革创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中心大局工作,切实发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指引作用。配齐配强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和人员,持之以恒推进干部作风建设、能力提升,综合运用调研督导、暗访督查、年度考核、约谈问责等方式,深化巩固依法治理工作成果。系统总结依法治理的理论、制度、实践成果,总结推广法治隆盛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牵头单位:镇依法治理办
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各总支,各村(社区)党支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