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关于5月4日秸秆禁烧督查情况的通报
5月4日乡秸秆禁烧督察组对辖区内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1.5月4日下午三点三十八分至四点二十四分,督察组在甘井村4、6社的田块里发现多处“黑斑”,在5社安置点外发现廖尔金老婆正在焚烧秸秆。
2.5月4日下午四点二十六分至四十四分,督察组在洋溪村5社漆孝军地块里发现多处“黑斑”。
3.5月4日下午四点五十一分至五点一十一分,督察组在通仙桥村1、2、3社钱小红、陈朝军、曾云光、胡世文等人的田块里发现多处“黑斑”。
4.5月4日下午五点十五分至四十五分,督察组在盛水村巡查,没有发现一处“火光、烟雾、黑斑”。
二、处理结果
1.甘井村、洋溪村、通仙桥村在秸秆禁烧高压之下,没有实现“三不见”的目标。根据县乡政府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分别扣减甘井村、洋溪村、通仙桥村年终目标绩效分0.5分和工作经费200元。
2.盛水村“两委”主动作为,每天通过广播会、田间地头奔走相告等形式宣传秸秆禁烧相关政策要求,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激发各村(社区)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县乡秸秆禁烧专题会议要求,特增加盛水村年终目标绩效分1分。
三、下步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社区)利用广播等途径全方位、全天候宣传秸秆禁烧工作,提高群众环保认识。同时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实现“三不见”的目标。
(二)严格问责。各村(社区)要切实增强村干部秸秆禁烧的巡查工作和责任意识。同时对党员和各组小组长进行培训,提高他们思想素质,形成舆论导向,建立考核机制对小组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三)相互学习。井湾村处置5月3日肇事村民的工作方式以及盛水村主动作为的工作精神值得学习。望各村再接再厉,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真正实现“三不见”的工作目标。
大英县通仙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