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盐井办〔2022〕188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站、所、室、中心、片区):
《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已经街道办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8日
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上级公共卫生工作指示精神,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直接组织、指挥、协调本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盐井街道成立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分管卫健工作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余领导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成员由街道内设机构、县派驻站所、企业负责人及各社区(村)书记组成。
(二)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防疫办公室,由分管卫健工作领导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825-7976600。
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社区(村)、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派驻盐井街道的办、站、所、学校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积极牵头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或社区(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先期处置;积极开展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收集、整理、报告传染性疾病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和上报;承担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
(三)专项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
组长:宋刚
主要职责:协调指挥部会议筹备、值守安排;负责信息收集、分析、归纳和归口,及时上报疫情防控工作的动态;负责做好指挥部文件管理和机要工作;负责疫情联防联控整体安排和调度;负责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和通报;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保障组
组长:唐仕兵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解决因疫情产生的信访问题、维稳工作;负责选派辖区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解决因疫情产生的信访问题、维稳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查找传染病例密切接触者、依法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后勤保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舆情组
组长:高军
主要职责:负责疫情防控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关注媒体报道和街道相关信息的公布;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统筹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舆情调控管控和引导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运输及后勤保障组
组长:廖勇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或协助支持专业部门人员对辖区车站、高速公路出口等公共场所疫情的监测及疫区来返人员的卫生防疫和体温监测;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监管组
组长:刘衡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的管理;辖区内活禽管理,各类野生动物加工运输经营管理;做好各类商品、生活必需用品的供给情况掌握;指导各类商业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救治组
组长:彭述强
主要职责:配合县卫健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对发现的疑似病例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配合转送;负责协调对接上级对我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保障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疫情防控组
组长:宋刚
主要职责:负责疫情监测、预防与控制,及时提出并调整防控策略,提出措施建议;负责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地来返人员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冬春季灭鼠活动;组织协调健康教育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治理组
组长:但宝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重点做好辖区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加强辖区公厕管理;负责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做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预防和监测预警
(一)预防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宣传动员,增强全民爱国卫生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建立健全全街道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组织机构、办事机构和专项工作组等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人、防控措施,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队伍建设和管理。各社区(村)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应急手册、工作方案。
(二)监测预报预警
1.监测
防疫办公室按照国家卫计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2.事件报告
(1)积极倡导和鼓励公民、法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和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及有关线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盐井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盐井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社区(村)等,均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单位。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以及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人。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部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客观、真实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不得缓报、谎报、瞒报、漏报。
3.预警及预警响应
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监测信息和风险评估报告,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村、社或社会公众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和响应启动
本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职业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生物灾害事件、动物疫情、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时,由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指挥部进行会商研判,经指挥长同意启动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措施
1.事件发生地的应急响应措施
(1)党政主要领导要带队分赴事发现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2)根据需要,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调集本行政区域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疫情控制措施:盐井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在本辖区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