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面治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治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63号)精神,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经金元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元镇全面治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梁大钊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王开国 镇人大主席
徐海波 镇党委副书记
王程平 镇纪委书记
漆建军 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但 宝 镇组宣委员
胡子书 镇矛盾纠纷多元化协调中心副主任
成 员: 胡 波 镇社事办主任
唐文严 镇综治办主任
郑泽贵 镇财政所所长
朱义林 镇村建所所长
韩 仿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唐雪梅 镇党政办主任
罗 艺 镇村建所干部
任李城 金元司法所所长
何红生 金元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村建所,朱义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艺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二、主要责任
负责全面治理拖欠民工工问题的工作指导,多全面治理拖欠民工工资过程中的全局性,关键性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研究决定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事项等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
大英县金元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