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回马镇关于深刻吸取宜宾“7.12”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深刻吸取宜宾“7.12”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7日
回马镇关于深刻吸取宜宾“7.12”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工作方案
7月12日18时50份左右,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区恒大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燃爆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为深刻吸取宜宾“7.12”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超前分析研判,针对现阶段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动员,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防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规定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乐 镇党委书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主任
张 彬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范才民镇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副镇长
张华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邓红琼 镇党委副书记
李 波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佳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永勇 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代 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陈力镇安全办主任
王永辉镇党政办主任
周兆鑫镇派出所所长
宋大勇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高文兵镇村建所所长
唐红菊 镇人事服务中心主任
李 纯 镇经发办主任
康运辉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景红兵隆盛片区工质监所所长
周洪刚 隆盛片区食药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村(社区)三职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办,由陈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田刚为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监督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做到基础管理到位、人员培训到位、投入保障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提高企业依法治企、依法办企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综合监管部门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作用,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各村(居)、各单位属地监管责任。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学校、汛期安全、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四)强化安全应急值班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和政令畅通。
四、专项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企业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安全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安全系统和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和作业现场安全监控,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真正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
牵头领导:镇党委书记张乐,镇长张彬。
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三职干部、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工作力度。
加强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通过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固定栏目等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观念,引导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的共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可和支持,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全镇学校、重点企业和人口高密度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周”、“七进”宣传活动。
牵头领导:镇党委书记张乐,镇长张彬。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村建所、镇安全办、镇文化站、镇派出所、镇民政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局、镇卫计办、镇综治办、镇广播站、镇扶贫办、各村社区三职干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日常监管,筑牢安全防线,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治的要立即整治,不能及时整治的要按照隐患治理“五个”落实 (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报镇安办挂牌督办。
1.消防。以学校、医院、敬老院、集贸市场、网吧、餐饮店、茶坊、超市、农商行回马支行、邮政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牵头领导:镇党委副书记范才民。
责任单位:镇安办、镇回马派出所、镇文化站、镇民政办、镇林业站、镇卫计办、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
2.道路交通运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开展货车超载超限专项治理;查处酒后驾车、毒驾、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面包车、摩托车等黑车非法营运。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完善波形防护栏等道路安保设施;开展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镇组织委员李佳。
责任单位:镇安全办、镇派出所、各村(居)交通安全协管员。
3.学校安全。加强对配电室、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配齐消防设施,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加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对可能收到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的校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建立危险化学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严查学校周边非法网吧,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商店售卖非法违法产品的行为;有针对性的开展汛期、暑期安全教育,防止中、小学生私自下水游泳,避免溺亡事故发生;加强学生心理将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止出现校园欺凌行为。
牵头领导:镇人大主席张华。
责任单位:镇文化站、各学校、各村(居)。
4.地质灾害。防范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特别是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情况。
牵头领导:镇人大主席张华、镇党委副书记范才民。
责任单位:镇安全办、镇国土所、各村(居)。
5.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工地、水电工程建设工地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坍塌措施,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使用现场电焊气焊、起重、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牵头领导:镇人大主席张华。
责任单位:镇村建所、镇新村办、各村(居)。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中毒、爆炸、燃烧,强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油库、加油站、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的非法违规情况。
牵头领导:镇党委副书记范才民。
责任单位:镇安全办、镇派出所、各村(居)。
7.非煤矿山、砂石厂。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采矿权人履行法定责任情况;对采矿权人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进行开采的、开采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砂石企业未落实“双超”治理情况。
牵头领导:镇人大主席张华、镇党委副书记范才民。
责任单位:镇安全办、镇国土所、镇经发办、各村(居)。
8.公众或寺庙聚集场所大型活动安全。严格审批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大型集会活动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应急预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领导:镇党委副书记邓红琼。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局、镇派出所、镇文化站、各村(居)。
9.农业安全。对制约农业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种植业生产安全、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安全、化肥使用安全、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安全。
牵头领导:镇党委副镇长代军。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居)。
10.防洪防汛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扎实开展防洪清障工作,充实水上应急抢险队伍,开展防洪抢险应急演练,注重隐患排查,加强物质储备,完善应急预案,保证信息通畅,重视教育培训等多措并举,确保我镇防洪安全形势稳定。
牵头领导:镇党委副镇长代军。
责任单位:镇属所有部门、各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