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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元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7-24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摘要: {"原始ID":"372e4f19400e40e9b035bcaaf41a5d9f","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发布者":"金元镇    ","文件编号":"大金府发〔2018〕58号","附件":[]}

大金府发〔2018〕58号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元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金元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辖区、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大英县金元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金元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遂安办〔2018〕31号)和《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大安委办发〔2018〕40号)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金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用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最快的速度,在全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持续整治和高压监管,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机构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专案小组,组织架构如下:

组  长:梁大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胡子书(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副主任)

成  员:陈  浩(镇安全办主任)

        何洪生(金元派出所所长、金元交警中队队长)

        韩  仿(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朱义林(镇村建所所长)

        黄  煜(国土所所长)

        黄泽华(镇消防干事)

        袁  杰(金元中心小学校长)

        彭  君(金元初级中学校长)

        杨  超(江平小学校长)

        周洪刚(隆盛食药监所所长)

        陈云坤(金元卫生院院长)

        杨以发(金元供电所负责人)

        李宇可(大河天然气有限公司金元分公司负责人)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专案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全办,由安全办主任陈浩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一切协调、内务工作。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加大对隧道、桥梁等重点交通设施和临水临崖路段、受不良地质灾害影响路段、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和隐患治理,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突出客车、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货车、摩托车以及运渣车等高风险车型,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和农机、变型拖拉机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客运车辆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加强对农村客运包车的执法检查,严把上下客、出镇关口,加大对违法携带和运输危险品的检查力度。

责任单位:镇交管办、金元交警中队、农业服务中心

(二)开展建设施工专项整治。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瓦斯爆炸等事故为重点,突出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重点部位专项治理。排查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施工工地和居住区。加大对在建农村道路、农房改造、易地搬迁项目的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镇安全办、镇村建所、镇国土所

(三)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大雾、暴雨、冰雪、雷电等恶劣气候下停止施工作业相关规定。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各项措施,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责任单位:镇安全办、镇国土所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突出液化石油气等高危化学品的监管,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格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加快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强化零售店铺专店专柜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两关闭三严禁”规定。严格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摸排管理,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措施。

责任单位:镇安全办、金元派出所、金元交警中队

(五)开展城乡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城乡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确保金元场镇和农村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全面排查治理场镇棚户区旧住房、燃气、河道、桥梁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加强农村房屋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山坪塘、沼气、煤改电(气)工程等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平安渔业”“平安农机”活动。

责任单位:镇安全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村建所、微消防站、大河天然气公司金元分公司、金元水厂、隆盛供电所

(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高层建筑、居民小区以及敬老院、幼儿园、金元小学校、金元初级中学、江平学校、农村房屋住宅等敏感场所,持续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继续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高压电线与生活用电线路、电器产品及生活安全用火、森林防火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系统开展老旧电线整改、维护。

责任单位:镇安全办、各村(社区)、微消防站、各学校、隆盛供电所。

(七)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持续重点开展以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如金元屠宰场、刘富玉酒厂、豆腐坊和圆通寺村火炮卷纸筒加工厂起重机械的检查。以气瓶充装和车站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非法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回头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镇安全办。

(八)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

严格执行文艺演出、商贸会展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开展车站、超市、市场、饭店、卫生院、学校、寺庙、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单位:镇安全办、镇文化服务中心、村建所、社事办、各学校、隆盛食药监管所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及时部署、广泛动员阶段(6月15日前)

结合金元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11月底)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定期分析各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指导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整治工作,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开展自我检查和风险研判,及时排出隐患。

(三)巩固提高、总结考核阶段(12月)

镇安全办组织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开展工作总结确保成效,并向上级部门上报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以单位为主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风险分析会议,分析研判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安全风险,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到风险管控不留死角、隐患治理没有盲区。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和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及时反馈、协同整治等机制,通过专题研讨、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多种方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将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在基层一线,有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进行。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打非治违”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镇安全办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依法从严查处上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为加强执法结果运用,提高违法成本,将在主流媒体上曝光违法违规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

(四)强化督导考核。镇人民政府将适时开展安全督查检查,调度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加以督促推动。镇人民政府将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内容,实施单项考核(占总分一定比重)。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单位、部门严格追责;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从严惩处。

(五)着力化解风险。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目标,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要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重大风险,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科学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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