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各园区、社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共大英县委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大委发〔2014〕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地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3.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4.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公开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事项以外,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具体有九个方面:
1.党的决议、决定及部署落实情况。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政策及贯彻落实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及实施情况,党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党的制度执行情况。党组织议事规则及执行情况,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相关规定及落实情况,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4.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5.党的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问题整改落实,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6.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任前公示、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7.党的作风建设和服务群众情况。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情况,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9.其他事项。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的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公开类型
1.例行公开。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例行公开,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核把关;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2.主动公开。未列入党务公开目录,但事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党的基层组织研究决定,可以主动公开,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3.依申请公开。未列入党务公开目录,党的基层组织未主动公开的事项,党员可以向党的基层组织提出公开申请。对申请的事项,党的基层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四、公开程序
1.内容审核。每项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由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审核把关,特别重大的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2.实施公开。坚持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进行公开;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其中,定期公开原则上每季度更换一次。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的,应当统筹使用。
3.收集意见。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公布联系电话、设置意见箱、接待来访、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4.处理反馈。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明确专人负责整理,及时作出整改或处理,并将整改或处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5.归档管理。坚持规范化管理,党的基层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档案,及时将公开的信息资料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 议事日程,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党务公开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各级党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2.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上一级组织报告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每年向有关党员和群众通报党务公开情况,并纳入民主评议党员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3.强化督查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情况应当在适当范围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