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盐井委〔2022〕59号
中共大英县盐井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盐井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办(站、所、室、中心、片区工作组):
为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现将《盐井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英县盐井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盐井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重要指示批示和中、省、市、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根据《盐井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盐井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
第三条 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在大平安暨市域组统一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维护盐井街道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第四条 专项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专项办主任由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兼任。
第五条 盐井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打击追赃组、整治规范组、宣传引导组4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老城、新城、农村片区负责人分别任组长,片区综治工作人员组成。分别负责片区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协调落实街道专项办各项决策部署;指导各社区(村)共同推进专项行动,对重点地区加强跟踪指导;接收分析群众举报线索并向街道专项办上报,加强对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汇总掌握各社区(村)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及相关数据等,收发管理相关文件,筹备召开工作会议,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等。
(二)打击追赃组。盐井派出所所长任组长,派出所干警力量组成。负责组织开展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依法打击工作,推动社区(村)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对接协同,组织指导各社区(村)主动摸排发现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精准打击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
(三)整治规范组。盐井街道综治办主任组长,综治办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工作,督促推动各社区(村)全面排查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风险、隐患,细化整治规范措施并抓好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分类处置,对相关涉稳情报开展收集预警和分析研判,依法稳妥处置化解相关风险;细化工作预案,做好相关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完成县专项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宣传引导组。盐井街道党政办主任任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全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推动抓好落实;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宣传手段,集中宣传;推动开展对社会特别是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针对老年人特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帮助老年人提高风险意识、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提高宣传效果;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害信息,加强舆论引导。
第六条 盐井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第七条 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线索通报、协同打击、综合整治,共同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第八条 盐井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由组长定期召集,也可委托副组长召集,研究工作推进情况。
第九条 街道专项办健全各片区、各社区(村)之间沟通协商机制,并加强督导,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条 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
第十一条 结合工作实际,街道专项办规范办文、办会和办事程序,做好文件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 各成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严守保密法律法规,认真完成各项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