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
生态环境改善度 |
持续 |
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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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性 |
持续期间 |
持续 |
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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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工作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率 |
≥99% |
99%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卫片执法项目、土地评估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项目及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县级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中央、省级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收入、基本建设收入、差别电价收入、债务管理收入、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除机关服务、专项服务、专项业务活动、政务公开审批、信访事务、参事事务、事业运行外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能源管理事务以外的其他能源管理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明细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指苗木(中)、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指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指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等管理、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执法与监督、防沙治沙、对外合作与交流、产业化管理、信息管理、林区公共支出、贷款贴息、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国家公园、草原管理及行业业务管理外的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