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12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25-7821943、7824650(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825-7821943
通讯地址:大英县新城区
邮编:629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000吨/年特种絮凝剂项目 |
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盛马大道中段 |
四川科尔瑞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业主购买原四川鸿亿焊接材料有限公司土地、厂房进行改造,项目占地4948.41m2,建筑面积2700m2。本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特种絮凝剂2000吨、配套硫酸铁4200吨、杀菌剂800吨的生产规模。 |
项目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器具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能够顺利接入大英县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地表水体郪江,治理措施有效、可行。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和食堂油烟。环评提出搅拌混合工位的粉料投料处设置粉尘收集装置,将含尘废气收集,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大于98%,含粉尘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专用烟道达标排放。制冷间压缩机维修时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氨气采用专业捕集装置收集后用碱液进行吸收,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预测,项目有组织排放粉尘的落地浓度最大占标率未达10%,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回用;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反应釜、空压机、泵等设备,建设单位应采取一系列降噪措施,主要有:在设备选型时优选低噪声设备;将各噪声设备均放置于生产厂房内,对生产设备如反应釜、空压机、泵等设备均安装减振垫;同时加强厂区绿化。 本项目经过一系列的隔声降噪处理后,在正常工况条件下,其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叠加背景值后,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夜间声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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