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2021年金元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英县金元镇委员会 大英县金元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金元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 金元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金元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关于调整金元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金元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考核工作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细致的原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镇级对总支、各村(社区)村级河长的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村级河长是指纳入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河流村级河长。
二、考核主体和对象
第四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考核由镇河长办公室统筹负责。
第五条:考核的对象为各村(社区)村级河长工作落实情况。
三、考核内容
第六条:按照“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相关信息报送到位、相关问题处理到位、巡河日志记录到位”的基本要求,考核项目主要有:河道巡查情况、保洁清理情况、信息报送情况、巡河日记记录情况、河长制宣传情况、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督查处理情况。2021年新增“禁捕禁捞情况”考核,主要对古柏溪、黄腊溪沿岸线巡查,及时制止非法捕捞行为,清理整治非法捕捞,公布禁捕举报电话,与公安、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程序
第七条:镇河长办具体统筹全面进行考核,暂定以后每年12月30日前由镇党委组织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此《考核办法》进行评分考核,考核结果以镇河长办名义通报。
五、考核方式
第八条:考核实行综合评分制,由金元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各村(社区)河长制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成效进行评分,评分表详见附件金元镇河长制考核细则,满分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90分至75分为良好,74分至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要求
第九条:接受考核的村(社区)应当如实报告工作情况,全面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考核工作。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河长制工作成效和问题或消极配合考核工作,出现弄虚作假的,由镇党委政府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村(社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条:对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考核职责的村(社区),由镇河长制办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由镇河长办公布考核结果。
七、附则
本办法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金元镇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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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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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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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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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巡河频次(每周2次)开展巡查,得10分,每发现少巡1人次,扣0.2分,扣完为止。巡河日志填写完整,得10分,每发现1处漏填、错填或者填写不完整,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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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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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清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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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洁队伍,开展日常保洁工作,且取得明显成效的,得20分,发现河流水域岸线有漂浮物或者其他垃圾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在中省市县检查中发现河道保洁不彻底并受到通报批评或提示整改的,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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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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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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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有效报送并反馈辖区内河道情况,得5分,发现漏报、瞒报的,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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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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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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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治理到位得10分,每发现一处污水直排入河扣1分,发现河道水质变坏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严重时将追究河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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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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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宣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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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村宣传专栏、村广播、进村入户、LED灯等方式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得6分,3种以上,得6分;1-2种得4分,未开展,不得分;维护清理河长制公示牌,河道公示牌无破损、无杂草、杂物遮挡得4分;发现河道公示牌存在问题,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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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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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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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河道管理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得5分,接群众举报、反映问题,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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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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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禁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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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无一人多杆钓鱼情况,无围湖养鱼情况,无电鱼毒鱼情况,得20分。发现一次一人多杆扣0.5分,发现一次围湖养鱼或电鱼毒鱼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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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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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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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巡查和保洁密度,遇上级检查、集中行动等活动,要服从安排。未服从安排、媒体曝光、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的,县级通报,1次扣0.5分,市级通报,1次扣1分,省级通报,1次扣2分,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1个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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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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