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2〕65号
王心林(已故)、李秀云因保管不善,将 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13148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因王心林已故,声明期满后暂不补发,待申请办理继承转移时与遗失补证一并办理。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秀云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