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12月工作打算
人事股:
1、与县人社局一道,完成全县一级教师中级称职和二、三级教师初称评审工作。
2、指导学校做好教师工资调资调结构工作。
3、指导学校做好教师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录入工作。
4、做好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相关工作。
5、做好年终各类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6、做好2016年下期小学教师考聘面试工作。
学前小教股:
1、安排布置2016年下期期末考务工作。
2、协助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工作。
3、组织骨干教师参加张齐华教学观摩活动。
中教股、研培中心:
1、落实2016年度新教师培训讲课教师,收集新教师信息。
2、修改、完善2016-2017学年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县级培训活动方案。
3、组织70名校级干部参加县校长高级研修班培训。
5、组织7名教师参加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5个子项目的培训。
6、到部分学校视导、调研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和教科研立题项目。
7、组织专家团队对全县省、市、县立项课题结题。
8、对结题成果分学段在全县进行推广。
督查考核办:
1、迎接全县中小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评估.
2、完成2016年度部门职能职责考核相关工作。
3、全市中小学校重点工作专项巡察督导材料上报。
4、督查民生工程推进情况,上报12月工作进度。
安全办:
1、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大雾天安全行走、行驶教育。
2、继续做好今冬明春安全工作,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
3、继续组织开展危险校舍安全检查。
4、继续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5、指导学校做好安全、综治、防邪、禁毒、消防、食品、应急等资料归档工作。
工会:
1、继续组织好学校开展献血工作,努力完成2016年献血任务。
2、做好春节慰问与资助工作。
资助服务中心:
1、对11月下拨到学校的各类资助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2、进一步统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情况。
3、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674人利息催收工作。
4、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系统统计培训和数据上报工作,做好期末备货准备工作,做好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年终决算工作。
5、开展教育救助申请学生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
职成教股:
1、组织召开职校招送生工作意见交流会,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宣传。积极寻找招生工作新方法和措施。
2、组织制定2017年职校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职校完成专业备案和参加市篮球比赛
4、处理本月的信访和热线工作
5、及时处理网上的学籍。
德育办:
1、指导各学校开展12.9纪念活动。
2、开展“庆祝元旦”系列活动。
3、收集各学区教育督导室、大英中学、育才中学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自评报告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
4、举行“第19届大英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5、做好2016年学校德育艺体工作总结。
6、派送大英中职校陈可乐同志,参加“2016年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工作者及骨干科技教师培训班”学习。
7、指导实验学校、蓬莱小学、郪江外国语学校等三所学校做好“六好”基层关工委迎检准备工作。
监察股:
1、落实责任,继续做好退休教师群体的稳定工作,确保在不出现集访、静坐事件。
2、及时调查处理信访举报问题,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防止教育“三乱”问题反弹。
3、做好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宣传广告等配套工作。
4、对照市县年度考核要求,做好查漏补缺和资料收集工作。
教仪站:
1、继续督促中标企业做好教育装备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扫尾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督导评估前全面完成。
2、继续督促全县中小学认真开展好“三开”和功能室“全开放”工作,并对11月实验教学月报工作进行评比通报。
3、指导全县中小学做好教育装备建设、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工作,完善相关资料,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督导评估验收。
计财股:
1、跟踪落实2016年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力争11月底前完成主要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继续做好检查、审计部分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3、做好年度财务、能源消耗、劳动工资、教育经费、基建项目的统计工作。
4、拉网式排查在建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工作,力争年度内完成大部分建设项目。
5、进一步完善均衡发展资料,充实了佐证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6、报账年底报账工作。
7、做好2017年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工作。
招办:
1、做好2017年空军和民航复选保苗工作。
2、积极开展普招、成招、体招、艺招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调研及科研工作。
3、做好2017年自主招生宣传及组织考生报名。
4、组织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
5、做好2017年招办工作总结工作。
6、积极谋划2017年的招生考试工作。
党政办:
1、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料。
2、组织学习“两学一做”。
3、党建重点任务,党费收缴、基层党组织年度统计。
4、报刊杂志的征订。
迎检办: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接受省人民政府督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