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应急抗旱工作部署,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46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和“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资金主要支持我县开展农业生产抗旱工作。请按照《遂宁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农〔2021〕53号)要求执行,同时请加快预算执行,及时拨付资金,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