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农业农村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农〔2022〕5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和“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的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请按照《遂宁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遂财农〔2021〕53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加快预算执行,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完成下达的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绩效目标表
大英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