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22〕116号
继承人张秀兰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唐太华位于大英县蓬莱镇民生路15号附1号熊家湾安置房5栋1楼7号商业、5栋2单元6楼3号、1栋2单元2楼2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张秀兰名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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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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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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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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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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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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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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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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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8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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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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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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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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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蓬莱镇民生路15号附1号熊家湾安置房5栋1楼7号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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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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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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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8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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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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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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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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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蓬莱镇民生路15号附1号熊家湾安置房5栋2单元6楼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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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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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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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19)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80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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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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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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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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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蓬莱镇民生路15号附1号熊家湾安置房1栋2单元2楼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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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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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