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峰镇2017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按照省、市、县关于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玉峰镇2017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镇范围内实施农作物秸秆、树叶、杂草、垃圾等禁烧。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加强源头管控,形成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1、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安排布置秸秆禁烧工作。
2、分村召开村“两委”干部、党员、各社社长、村民代表会议,划分责任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农民秸秆禁烧承诺书,逐户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
3、各中小学校逐年级逐班召开学生会,抵制秸秆焚烧、共创美好家园宣传教育,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二)全面禁烧
镇村干部划分责任区,明确职责,进村入组,严防死守,强化督查,认真查处干部工作不力、农户焚烧秸秆行为,全面完成秸秆禁烧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玉峰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成立玉峰镇秸秆禁烧督查小组,对火点、烟点、斑点进行巡查与处置,对驻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做好巡查督查记录。做到“四必查”,即:有火必查、有烟必查、有斑必查、有报必查。
(二)营造禁烧氛围
各村发放宣传单,逐户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每个村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利用镇村两级广播,每天滚动播放秸秆禁烧广播稿,开通巡回宣传车,全天候逐村组循环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禁烧工作始终。
(三)明确职责
1、实行领导干部挂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一处着火点三级追究责任制度,实行禁烧无空白、职责无盲点、管理无缝隙、追究零容忍。
2、逐级落实禁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1)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禁烧工作,确保村组干部在岗工作和工作成效,不发生一处秸秆焚烧点。
(2)驻村干部配合村书记和主任负责落实禁烧工作的各项规定,组织村干部入户宣传禁烧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收割和安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反村规民约中有关禁烧规定的案件,第一时间联系该组灭火队立即扑灭,确保辖区没有火点。
(3)村干部负责责任区禁烧工作,组织村民成立巡查组开展禁烧工作,严防死守不出现火点和烟点,确保辖区没有火点和烟点,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
(4)各村民小组长负责本社禁烧工作,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一旦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人员扑灭。
(5)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全镇党员要带头执行秸秆禁烧有关规定,同时要包保亲属不焚烧秸秆。
(6)村民要带头执行村规民约,不焚烧秸秆,主动参与灭火。凡本户焚烧秸秆(或焚烧秸秆的田块不能认定点火人的,视为本户所为),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7)秸秆禁烧工作期间所有村干部及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8)驻村干部每天必须坚持下村,深入到田间地段检查、巡察、指导村级开展焚烧工作。
(9)在秸秆禁烧工作中,镇秸秆禁烧督查小组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指导、督查、检查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及时发现、上报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对出现火点的,积极配合派出所调查取证。
(10)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履行职责,本着“能拘留不罚款,能罚款不警告”的原则,从严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尤其对“第一把火”,要从严从快查处,依据法律法规对焚烧当事人予以200元罚款,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严格奖惩
(一)实行目标考核。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对禁烧期间发现火点的进行扣分,每发现一处火点,黑斑扣减目标分1分。
(二)实行单项经费机制。加大对各村禁烧工作投入力度,就镇秸秆禁烧单项工作,给予团结村、肖家沟村、四口湾村、葡萄店村、蒲家沟村、三岔路社区、玉峰村、罗家沟村、浅垭子村、玉印村、双古磨村、家兴沟村、黄麻沟村、送家沟村、飞场湾村、得鱼沟村、方平沟村、红苗子村等18个村工作经费3000元,另外16个村1000元,专款专用,全部用于2017年度镇秸秆禁烧工作。若发现1处焚烧秸秆火点,扣减工作经费200元。
(三)镇村干部出现失职、渎职行为的,镇纪委立即介入,对党员干部依党规党纪追责;非党员干部援引行政监察法追责。各村发现火点未报案的,严格追究村主要干部责任直至纪律处分;派出所有点火证据而不处罚的,追究派出所相关责任;镇督查小组巡查中有火点未发现、未上报,追究督查小组责任。
(四)被县督查组发现通报的,给予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和主任通报批评,并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接受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就地免职。
一、目标任务
全镇范围内实施农作物秸秆、树叶、杂草、垃圾等禁烧。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加强源头管控,形成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1、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安排布置秸秆禁烧工作。
2、分村召开村“两委”干部、党员、各社社长、村民代表会议,划分责任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农民秸秆禁烧承诺书,逐户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
3、各中小学校逐年级逐班召开学生会,抵制秸秆焚烧、共创美好家园宣传教育,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二)全面禁烧
镇村干部划分责任区,明确职责,进村入组,严防死守,强化督查,认真查处干部工作不力、农户焚烧秸秆行为,全面完成秸秆禁烧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玉峰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成立玉峰镇秸秆禁烧督查小组,对火点、烟点、斑点进行巡查与处置,对驻村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做好巡查督查记录。做到“四必查”,即:有火必查、有烟必查、有斑必查、有报必查。
(二)营造禁烧氛围
各村发放宣传单,逐户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每个村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利用镇村两级广播,每天滚动播放秸秆禁烧广播稿,开通巡回宣传车,全天候逐村组循环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禁烧工作始终。
(三)明确职责
1、实行领导干部挂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一处着火点三级追究责任制度,实行禁烧无空白、职责无盲点、管理无缝隙、追究零容忍。
2、逐级落实禁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1)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禁烧工作,确保村组干部在岗工作和工作成效,不发生一处秸秆焚烧点。
(2)驻村干部配合村书记和主任负责落实禁烧工作的各项规定,组织村干部入户宣传禁烧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收割和安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反村规民约中有关禁烧规定的案件,第一时间联系该组灭火队立即扑灭,确保辖区没有火点。
(3)村干部负责责任区禁烧工作,组织村民成立巡查组开展禁烧工作,严防死守不出现火点和烟点,确保辖区没有火点和烟点,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
(4)各村民小组长负责本社禁烧工作,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一旦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人员扑灭。
(5)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全镇党员要带头执行秸秆禁烧有关规定,同时要包保亲属不焚烧秸秆。
(6)村民要带头执行村规民约,不焚烧秸秆,主动参与灭火。凡本户焚烧秸秆(或焚烧秸秆的田块不能认定点火人的,视为本户所为),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7)秸秆禁烧工作期间所有村干部及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8)驻村干部每天必须坚持下村,深入到田间地段检查、巡察、指导村级开展焚烧工作。
(9)在秸秆禁烧工作中,镇秸秆禁烧督查小组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指导、督查、检查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及时发现、上报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对出现火点的,积极配合派出所调查取证。
(10)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履行职责,本着“能拘留不罚款,能罚款不警告”的原则,从严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尤其对“第一把火”,要从严从快查处,依据法律法规对焚烧当事人予以200元罚款,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严格奖惩
(一)实行目标考核。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对禁烧期间发现火点的进行扣分,每发现一处火点,黑斑扣减目标分1分。
(二)实行单项经费机制。加大对各村禁烧工作投入力度,就镇秸秆禁烧单项工作,给予团结村、肖家沟村、四口湾村、葡萄店村、蒲家沟村、三岔路社区、玉峰村、罗家沟村、浅垭子村、玉印村、双古磨村、家兴沟村、黄麻沟村、送家沟村、飞场湾村、得鱼沟村、方平沟村、红苗子村等18个村工作经费3000元,另外16个村1000元,专款专用,全部用于2017年度镇秸秆禁烧工作。若发现1处焚烧秸秆火点,扣减工作经费200元。
(三)镇村干部出现失职、渎职行为的,镇纪委立即介入,对党员干部依党规党纪追责;非党员干部援引行政监察法追责。各村发现火点未报案的,严格追究村主要干部责任直至纪律处分;派出所有点火证据而不处罚的,追究派出所相关责任;镇督查小组巡查中有火点未发现、未上报,追究督查小组责任。
(四)被县督查组发现通报的,给予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和主任通报批评,并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接受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就地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