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函〔2022〕122号
大英县水利局
大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县水利局水管单位:
省财政厅以川财农〔2022〕9号文件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56万元。经研究,现将该项目资金下达给蓬莱镇等7个镇(街道)和2个水管单位,用于小型水库养护、水质检测、防汛整治、山洪灾害及群测群防、河道清淤、堰塘整治等。
为提高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请各镇(街道)切实做好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强化施工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资金拨付流程监管,严格执行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要求,确保不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程序进行实施,务必在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及验收工作,县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将适时组织验收,若未能按时完成,该资金将重新调配。
附件:2022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
大英县水利局 大英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