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函〔2022〕19号
大英县水利局
关于报送2022年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 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水库防汛责任制,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及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水利部关于落实2022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2〕56号)和《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关于报送2022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川农水〔2022〕5号)要求,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座水库落实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水库技术责任人和水库巡查值守责任人。
请各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汇总辖区内《大英县2022年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落实情况表》,于3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县水利局402室。省、市将于4月底前分别对大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责任人进行登报公示,并在汛期开展抽查,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实填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责任人公示后,原则上不作变动,若确需变动要逐级上报,并及时更换现场责任人公示牌。
大英县水利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