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委发〔2022〕20号
中共大英县象山镇委员会 大英县象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象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我镇河长制工作,因人事变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全镇重要河流河长、巡查员等,现将人员调整通知如下:
一、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黎 镇党委书记
黄俊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景方国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艾 旭 镇党委副书记
邓万兵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邹学建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彭 勇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吴佩芝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熊 嘉 副镇长
邹昆伦 副镇长
黄 波 副镇长、象山派出所所长
胡红红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亚运 镇党政办主任
杨 帆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杨 微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赵 星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敬 钦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曾颖慧 镇财政工作办公室主任
漆家良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
王 春 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贺 敏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黄雅玲 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文 菁 镇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熊晓彬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由赵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
二、象山镇境内县级河长、镇级总河长、镇级警长、监督员、镇级河长、联系部门、村级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