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推动基本生活救助政策适度扩面。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开展“回头看”工作。推进大英县“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项目,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加强部门对接,提高救助精准度。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 责任领导:梁红梅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6.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九大提升行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构建城市养老“15分钟服务圈”,完善农村“1+N+N+N”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设施、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健全留守老人关爱巡访制度。建立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优秀养老机构”“优秀养老类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示范社区”等评比。
责任单位: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 责任领导:李飞云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7.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立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能力培训。推进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实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项目。进一步规范儿童收养。牵头推动落实留守妇女关爱服务30条措施。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和儿童保障股 责任领导:梁红梅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自治章程,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村级民事代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制度。实践“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城乡社区治理新框架。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实施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素质提升行动”。完成11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模和功能“双达标率”力争达到60%。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 责任领导:彭秋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9.标准化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持续开展党建提质扩面攻坚行动,力争全县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2%。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和党建示范阵地提升行动。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持续开展涉企收费规范工作,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年报、信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 责任领导:彭秋凤
完成时限: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