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各村、社区在街道的领导下,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环境保护基本知识,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引导村民(居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对重要环保工作事项列入村民会议、村“两委”会议的重要内容,并及时研究解决;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小淀粉、小废塑、小化工、小电镀、小炼油、小塑料等“土小”和“散乱污”污染项目,严禁提供用地、供电等条件;对擅自建设的“土小”和“散乱污”项目,以及擅自违规建设、污染严重的养殖场,及时上报上级网格,必要时可同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做好清理取缔工作;成立专兼职卫生保洁队伍,落实垃圾分类、定点倾倒制度,建立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长效机制;做好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及时排查、发现、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和着火点,积极推广秸秆青贮、微贮、氨化、还田、气化等综合利用技术;积极引导村民施用有机杂肥,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防止土壤污染;定期清理河沟、池塘,清除沿岸和水面垃圾;配合做好群众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妥善解决村民(居民)环境纠纷问题,防止发生群体性和越级上访事件;完成上级网格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日常工作常态化。街道办(三级)网格员,将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督促四级网格员每日开展巡查,每年收集并存档四级网格员填写的《巡查记录表》;村、社区(四级网格)网格员,每天开展1次巡查,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对于有违法排污情况或信访投诉的企业,应视情况加密检查频次。
(二)注重信息收集。各社区(村)要根据网格划分情况,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摸清和准确掌握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和舆情信息。要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有效打击取缔各类非法污染加工点,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掌握辖区污染底数。社区、村(四级网格)网格员应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摸排各类排污企业的总数和分布情况,包括环境规划、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四)加强协同合作。在实际监管中,对涉及到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应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业务的,各社区(村)要主动配合,联合开展工作;对涉及到相关部门业务及一系列监管问题的,均可向上级网格要求给予支持和指导;同级网格间应加强联系与协助,提升网格管理水平。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社区、村要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对存在环境违法的单位,要及时上报并依法处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将依法依纪问责问效。
附件:1.盐井街道办三级网格负责人及协管员名单
2.盐井街道办四级网格负责人及协管员名单
3.盐井街道办环境网格化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