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镇生态环境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组织发动各村积极开展河道、湖泊水环境治理,重点整治辖区内河道、水库、沟渠及沿岸环境,全面清除水域垃圾、水葫芦等杂物,清除沿岸积存垃圾。全面制止污水粪便直排河道、企业超标排放和填埋河道等行为。
(四)持续开展城乡接合部环境整治
象山村、富乐社区要负责做好场镇城乡接合部垃圾建渣乱倒乱堆、污水乱排、占道经营、广告乱贴、柴草杂物乱堆、乱晾乱挂、“牛皮癣”小广告乱张贴、乱搭乱建以及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的排查整治,要加大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力度,提高保洁质量,确保城乡接合部大街小巷干净整洁;要在城乡接合部主要街道(或道路)及公共场所广泛刊播疫情防控及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倡导文明健康新风尚。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9日)
利用广播、LED、横幅、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场镇村庄清洁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20日—2021年3月23日)
积极组织开展排查摸底,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集中时间、人员、资金,开展大规模、全方位的整治,建立问题整改前后的影像档案资料;针对重要节点、重点地段组织实施一批环境优美示范项目,以点促面,点、线、面结合,整体对城镇村庄环境进行提档升级。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15日)
对前一阶段工作查遗补漏,确保不留死角盲点,在此基础上,搞好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及公共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日常管理,使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1年4月16日—2020年4月22日)
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村庄、社区设施管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和村容美化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社区公约、“门前五包”、“门前三包”等长效机制,做到管理办法制度化、措施活动经常化,确保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各村、富乐社区4月23日将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及电子档形式报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富乐社区和镇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成立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村、富乐社区、镇级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具体抓,落实责任。要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城镇村庄清洁百日行动扎实有序有效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富乐社区、镇级各部门要通过召开广播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城镇村庄清洁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贯穿于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过程,大力宣传城乡环境治理的好做法、好典型、好效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观念,摒弃陋习,崇尚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充分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有效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动员各类志愿者组织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城乡环境治理活动,提供各种有效支持,共同防控疫情,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政府补助、部门扶助、社会赞助、农民(居民)自助”的思路,建立环境治理多渠道投入机制。严格落实在村级配套资金中每年拿出1—2万元专项用于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的决定。同时,各村、富乐社区也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的投入,确保城乡环境治理持续深入推进;积极探索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不断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
(四)严格检查督导。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将对城镇村庄清洁百日行动的督导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各村、富乐社区、镇级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把此次行动开展成效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全镇城镇村庄清洁百日行动有序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并扣减相关村(社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