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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大英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2020-8-24 16:35|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民政局

摘要: {"原始ID":"5bb2044ac3fc47709febc548bbf9f7a1","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6日","发布者":"大英县民政局","文件编号":"大民发〔2020〕66号","附件":[]}

大民发〔202066号

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大英县民政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大英经开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20〕31号 )和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民政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专业社工2021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民发〔2019〕7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社会工作的认识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社会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高度重视专业社会工作,自提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战略部署以来,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为与党政人才相并列的六支主体人才,中组部、民政部等18个部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要求加快工作专业人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的专业服务优势,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社会融入、家庭治疗等专业服务,帮助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社会工作目前社会认知度还不够高,广大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水平考试还不够踊跃。各地要结合实际,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公众关心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感。2020年度我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动员对象分为以下几类:
(一)民政、司法、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教体、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健等系统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由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
(二)村(社区)“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官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城市社区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人员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原则上都要动员参加考试,由各镇、盐井街道、大英经开区组织落实。
(三)注册社工机构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政府购买社会工作项目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专职人员等要求全部报名,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落实。
(四)注册志愿者及群团组织、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团县委、县民政局、县总工会组织落实。
(五)其他热心公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士,由县民政局负责落实。
        三、考试时间和科目
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
10月31日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11月1日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1月1日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1月1日下午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1月1日下午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时间安排及条件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20年8月6日至8月25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8月6日至8月26日,缴费时间定于8月6日至8月27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9月10日至10月10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10月26日至10月30日。
       (二)报名 条件
2020年度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应试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  
      (三)资格审核
1.资格核验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验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验,资格核验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验过程中,资格核验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打印所填报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报名表》等证明材料在资格核验时间内到大英县民政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经现场人工核查通过后再继续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五、强化组织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英经开区管委会和县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鼓励和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社区干部、专职工作者、志愿者、社工机构从业人员等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县民政局积极做好2020年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请于8月15日前将报名统计表交县民政局418室,联系人:杨德堃,电话:15828995988。
 
附件:1.社会工作专业发展部门责任分工
2.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简介
3.报名统计表
  
 
 
中共大英县委组织部                 大英县民政局 
                                  2020年8月6日  
 
 
 
 
 
 
附件1
社会工作专业发展部门责任分工
 
县委组织部:党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
县教体局:学校社会工作
县公安局:禁毒社会工作
县民政局:老年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志愿者工作、社会工作行政
县司法局:矫正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
县财政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县人社局:就业援助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
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工作
县卫健局:医务社会工作、计划生育社会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社会工作、军休社会工作、军队社会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救灾社会工作
县信访局:信访社会工作
县扶贫开发局:扶贫开发社会工作(反贫困社会工作)
县总工会:工会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
团县委: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
县妇联:妇女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
县残联:残疾人社会工作
其他领域:精神卫生社会工作(民政)、观护社会工作(司法)、金融社会工作(金融)、民族社会工作和宗教社会工作(统战)等
备注:依据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全国总工会等 18 个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制定。
 
 
 
 
 
 
 
 
 
 
 
 
 
附件2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简介
 
一、考试级别和科目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宪法、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文件精神,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三、网上报名程序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首次报考人员均需进行用户注册并记录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后选择考试,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照片,通过资格审核,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附件3
报名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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