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广泛宣传。通过“集中+分散”“线上+线下”等方式,在日常监管、业务指导等工作中,持续向种植、养殖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粪污处理、化肥减量等技术及法规政策,在全县营造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的良好氛围。
二是大力推广。根据养殖场规模、种植面积、距离等因素,因地制宜指导养殖场采用“沼气池-化粪池-还田(发酵床)”“干湿分离-沼气工程-还田”“畜禽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有机肥-农作物综合利用”等模式处理粪污。
三是加强监管。建立了“主管部门包区、各镇畜牧兽医站包片、职工包场”的三级督导体系,落实专人驻场,驻场人员每月不定期到场监管指导粪污设施运行、台账建立、粪污消纳等,确保粪污无害化处理效果,确保粪污被综合利用没有污染环境行为。制发《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指导养殖场规范记录,摸清掌握全县粪污产销情况。
四是持续指导。采取“限量、增地”等方式引导养殖业主、种植业主市场化合作,鼓励养殖业主流转撂荒地用于消纳粪污,确保消纳土地达标,建立“猪-沼-粮”“猪-沼-果”“猪-沼-菜”等生态种养模式,较好解决了种养不配套、不平衡的问题,既实现养殖场能养足养,又推动种养结合,有效促进了粪污资源化利用。目前,我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6.08%,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