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函〔2021〕62号
大英县水利局关于限期办理取水许可的函
四川省兴茂石化责任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凡是利用取水工程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近日,我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贵公司在郪江(大英经开区段)建设了取水船及取水管网,未办理取水许可,责成贵公司须在三个月内(2021年3月24日)前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及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接入省控平台;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依规对违法取水行为进行查处。在核发取水许可证前,提经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对该取水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办理取水许可的要求和说明:
贵公司须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县行政审批局(16、17号窗口),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大英县水利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