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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大英县水利局开展涉水领域强揽工程、煽动闹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12-23 10:24|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5|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水利局

摘要: {"原始ID":"25891a6c355f4db7a8d3f1d0ccbb0872","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6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文件编号":"大水函〔2020〕207号","附件":[{"Filepath":"/documents/15183/1420643/8061317329003083.docx","Name":"大英县水利局涉水领域“强揽工程、煽动闹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docx","Filetype":"docx"}]}

大水函〔2020〕207号

      

  大英县水利局《开展涉水领域强揽工程、煽动闹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大英县水利局开展涉水领域强揽工程、煽动闹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股室、单位务必按照方案的工作要求,赓即开展涉水领域强揽工程、煽动闹事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加强衔接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确保按时限圆满优质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3次推进会会议精神,严厉打击行业乱象和违法犯罪行为,按照遂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开展强揽工程、非法高利放贷、煽动闹事、操控经营黄赌毒等“四个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遂扫黑办〔2020〕2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收官阶段,强化专项斗争定力和毅力,再出新招、硬招、实招,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强揽工程、煽动闹事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净化行业风气,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县加快建设成遂协同发展先行区、全国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涉水领域强揽工程突出问题整治。坚持以涉水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为导向,积极开展线索摸排核查工作,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开展联合打击整治。一是依法打击整治以故意伤害、暴力威胁、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行要求承建工程或强迫他人接受与工程建设有关服务的行为。二是整治建设工程中发生的煽动闹事、强行阻工、封门堵路,收取“地盘费”、“保护费”,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三是深入查办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干部利用个人职权、职务影响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便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情况,发现相关违法行为依法移交纪委监委处理。四是及时核查群众举报有关强揽工程的线索,对于实名举报的要坚持与举报人见面核实,查实后及时反馈举报人。五是严惩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漫天要价、私搭乱建、抢栽抢种等违法犯罪的团伙和人员。六是坚决肃清恶意干扰工程建设的地方黑恶势力、宗族势力,破除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阻碍。七是整治煽动群众无故上访、聚众闹事、破坏重点项目、阻扰重点民生工程实施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前掌握相关线索情况,突出打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牵头单位:规建股;配合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开展涉水领域煽动闹事突出问题整治。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信等多种反映渠道,主动摸排在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群众信访、砂石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煽动闹事隐患,做到预防为先,防治结合。一是严厉打击砂石阻碍砂石正常开采(含场地内转)、采取聚众闹事、谩骂殴打等方式破坏执法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河湖管理股;配合单位:水政股)。二是依法严惩煽动人员罢工罢运、围攻单位机关、越级上访、围堵马路、码头、重要活动场所以及参加非法集会、示威活动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水政股;配合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三是查处征地、拆迁、工程承揽中的聚众煽动闹事行为,着力打击在征地拆迁、材料供应、围标串标等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规建股;配合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四是紧盯煽动闹事重点人员,密切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动轨迹,在该部分重点人员实施操控、组织、煽动群众违法上访、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时,及时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形成强烈震慑。(牵头单位:水政股;配合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深入开展摸排核查。由各股室、单位自行统筹,立足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再排查、再摸底,深入摸排核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摸排结束后,共同比对聚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建立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整治。(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4日)

(二)重点突出专项整治。针对摸排核查出的乱点乱象,各股室、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防早治。对暴露出来的违法行为要联合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等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同时要深入剖析原因,堵塞行业漏洞,补强管理短板,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使专项整治成果更可持续。(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

(三)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煽动闹事突出问题和乱象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注重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彻底解决,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和专项整治成效。(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2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对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紧密协作配合。局扫黑办对煽动闹事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各股室、单位要明确责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抓实抓细抓好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报局扫黑办。

(三)强化督导问责。局扫黑办、局党办要加强对本部门煽动闹事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症结,剖析原因,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专项整治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或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与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深入宣传,形成全面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向人民群众充分展示依法开展煽动闹事专项整治的信心决心和工作成效,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争取群众支持,共同参与治理。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股室、单位分别于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22日向局扫黑办报送本股室、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战果数据,注重提炼总结工作推进中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各股室、单位于2021年1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报送局扫黑办。


大英县水利局

20201216

附件:大英县水利局涉水领域“强揽工程、煽动闹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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