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强村级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在不断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关头,象山镇“三强化”确保微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保障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落地,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洁乡村。
强化宣传,大力营造全民监督氛围。为提高群众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知晓率,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象山镇通过微信、QQ工作群等线上+线下的方式,大力宣传“小微权力”内容,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制作并发放“大英县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导览”22份、“大英县村(社区)小微权力操作规范”300份、“大英县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38计”16份,绘制村(社区)“小微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展板12个、制作纪检监察“码上监督”桌牌15个,发放张贴“码上监督”海报60余张,为群众监督“小微权力”运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强化监督,确保村级事务落实落地。为积极整合监督力量,畅通各种监督渠道,确保村级“小微权力”在监督下有效运行。象山镇纪委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上级要求实现了副书记、纪检委员、监察工作信息员“三员合一”10个,配备村(社区)党风政风监督员12名。一直以来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刀刃向内,充分利用监督检查、信访举报、阳光问卷等途径,不断拓展问题线索,针对易发多发问题环节,认真梳理专项治理工作,对照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项目和重点对象,采用“盯、访、记、报”监督模式开展监督工作,并建立完善问题台账。今年以来,开展“阳光问权,阳光问效”13场次,共收集问题56个。
强化质效,建立健全规范运行机制。清廉乡村建设必须围绕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直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保障。同时,将“小微权力”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之一,并作为村级党组织评星定级重要参考内容,并积极调动自治力量,让群众共同参与村级事务,推动共治与清廉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形成了自我监督管理的清廉乡村建设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