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盐井办〔2020〕56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盐井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社区(村)、机关各办公室:
《盐井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3日
盐井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辖区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英县2020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府办函〔2020〕27号)精神,结合街道办2019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及2020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郪江干流水环境质量继续向好发展,出境断面年均水质保持地表水Ⅲ类标准,力争月均达到Ⅲ类标准;郪江支流水质明显改善,消除劣Ⅴ类、Ⅴ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强化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县下达“十三五”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工业污染防治
1.整治“散乱污”企业。强化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约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必要的行政手段,深入开展联合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2020年底前,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各村要严格落实《大英县畜禽养殖区域调整方案》(大府办函〔2020〕13号),新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畜禽养殖区域划分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采用“种养结合”模式实行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应配套足够的粪污消纳土地。进一步加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全面实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对现有畜禽养殖场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进行升级改造,2020年完成50户养殖场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5%。对散养密集区实行动态评估、末位淘汰,根据污染防治需要,加快农村用户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环境整治。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各村要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连片整村推进示范,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打造IPM绿色防控示范园区。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肥料利用率达到39.5%以上,化肥、农药施用量较2019年有所下降。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到2020年街道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
3.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各村要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实施清淤疏浚,消除农村地区“黑臭水体”,农村河湖“脏乱差”问题明显改善。
4.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村要继续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2020年底90%的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65%的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加强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
(三)水资源节约保护
1.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推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行动,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92亿立方米以内(不含河道生态环境用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降低20%、1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9。加强水资源合理调配工作,建设控制断面流量监测设施,建立流域水资源调度预警机制。
(四)水生态环境保护
1.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根据管理需要,年底前基本完成寸塘口等14条1000平方公里以下重要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2.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各社区(村)要严格落实《加强郪江等河流水库岸线管理保护巩固河湖“清四乱”成效的工作方案》(大总河长办〔2019〕22号),坚持“控增量,减存量”,继续对辖区内河流和渠道等范围内开展“清四乱”,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持续开展水域岸线保洁工作,从源头避免问题反弹。
(五)加强水环境目标管理
1.制定水环境管理目标,防范水环境风险。各社区(村)要根据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明确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县级以上河湖年度水质目标,纳入目标考核和管理。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机制,科学、有效、稳妥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街道办将积极争取县财政资金支持,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予以必要保障。
(二)严格目标任务考核。街道办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英县2020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府办函〔2020〕27号)和本方案的时限要求,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强化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各社区(村)要积极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信息和重点工作管理台账。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境保护举报热线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教育引导,广泛宣传动员,倡导绿色生活新风尚。
(四)加强工作调度。各社区(村)要根据本方案细化本单位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环境保护办公室,并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