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盐井办〔2020〕59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2020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专项
督查的通知
各社区(村)、机关各办公室:
为切实推进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经办事处同意,决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4月-6月,8月-10月。
二、督查内容
(一)组织部署情况:是否及时传达盐井街道办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会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宣传发动情况:禁烧通告是否张贴到位,致居民(村民)的一封公开信是否普发到位,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标语是否悬挂到位,是否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和流动宣传车常态宣传有关政策。
(三)责任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职责是否分解落实到位,目标责任状、承诺书是否签订到位,包保责任是否明确到位。
(四)措施执行情况:是否主动想办法开展综合利用,是否组织每日动态巡查,是否建立巡查工作台账,是否有针对性地处罚问责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五)工作反馈情况:秸秆禁烧周报送制度执行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村)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早谋划、及早安排,层层压实责任、夯实基础,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狠抓宣传教育,切实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强化日常巡查。各社区(村)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全天候巡查,形成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留存影像资料,在巡查工作中要履职尽责,一旦发现秸秆燃烧果断处置,并及时通知县综合执法局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执法局电话:7888000)。
(三)强化督查考核。街道办将切实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社区(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并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因工作不力,被省市级单位通报批评,扣减该社区(村)年度目标分2分,并作书面说明,扣减社区(村)工作经费200元;被县级单位通报批评,扣减该社区(村)年度目标分1分,并作书面说明,扣减社区(村)工作经费100元;被街道办督查通报,扣减该社区(村)年度目标分0.5分,扣减社区(村)工作经费50元。
(四)按时报送情况。从4月27日起,各社区(村)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向城管办报送本周《秸秆禁烧工作周报表》(附件),报送时需附5张工作照片。对逾期不报或敷衍应付的,将严肃追责,并逗硬扣减目标分。
附件:1.盐井街道办秸秆禁烧工作周报表
2.盐井街道办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检查记录
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