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责
1.防汛抢险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县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抢险工作的法规、政策,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决定和指令,发布启动预案命令,指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应对。
(2)根据灾情对防汛抢险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部署、协调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组成部门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3)当行政区域内有重特大洪水灾害发生时,组织召开防洪防汛工作应急会议,听取各社区居委会、各村委会和企业的雨情、水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防汛抢险工作。
(4)统一指挥辖区的防汛抢险工作,组织街道办相关股室及社区、村按照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救灾。
(5)向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灾害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情况。
2.防汛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街道办防汛抢险指挥部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2)掌握汛情、灾情,必要时发布洪水预报警报和汛情公报,编写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
(3)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
(4)检查、督促各项防汛抗洪和救灾措施的落实工作。
(5)协助组织防汛抢险队伍,组织防汛信息系统建设。督促、检查和落实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
(6)完成街道办防洪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各抢险应急小组职责
(1)通讯联络组: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和社区、村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后勤物资保障组:按照街道办防洪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做好防洪物资储备、管理、供应工作。
(3)医疗救助组:负责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4)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防洪抢险公共秩序,交通、道路管制和灾区社会治安。出现紧急情况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国家、居民财产和防汛救灾物资,破坏防洪工程、防汛通信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洪救灾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三)各社区和辖区内重要企业防洪防汛指挥机构
各社区、村和辖区内重要企业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洪防汛指挥机构,将防洪工作责任分解到各组、队、人,必须在街道办防洪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本辖区、本单位防洪抢险工作。
(四)汛期值班制度
街道办、各社区、村及辖区内重要企业要安排汛期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五)汛期重点检查监控内容
1.督促危化品企业要对有毒有害物质和通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妥善保管,落实防潮、防水和库房防渗漏措施。对防洪排涝设施要专人监控,加强水灾隐患的排查,确保安全。
2.协调道路交通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汛期自用车(含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对容易发生塌方、落石等危险地段进行重点监控,遇暴雨天气和桥线情况不明时要果断采取拦停、封锁区间等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督促各社区、村要加强辖区内河流、街道排洪设施排查加固,及时整改,要完善和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水情预测、预报,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畅通,防止水灾事故发生。
三、洪水预报预警及物资准备
(一)预报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台发布的降雨预报进行预警:发生五十年一遇洪水(24小时降雨量达到193.5毫米),或发生百年一遇洪水(24 小时降雨量达到222毫米)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有关社区和辖区被企业做好人员、财产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向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及抢险工作进展。
(二)灾情上报
灾情信息主要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组织核实后,应立即上报(包括灾情图片),为全县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三)物资准备
防洪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清理登记补充,包括编织袋、铁锹、照明器材、救生设备、运输工具等。
(四)应急车辆
由后勤保障组安排。
四、应急响应
(一)五十年一遇洪水防御方案
当发生五十年一遇洪水时,根据我委防洪工程现状,属标准内洪水。洪水只在河床内通行,不涉及人员、财产转移等事宜。指挥部派人加强巡视,严密监视水情变化,组织落实好抢险物资、车辆和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抗御超标准洪水。
(二)百年一遇洪水防御方案
当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时,根据街道办防洪工程现状,属超标准洪水。当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时,为确保辖区安全,指挥部要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及时指挥应急队伍,做好人员、财产转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