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农 函〔2020〕175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命名大英县第四批农民专业合作社
县级示范社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根据《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评定2020年家庭农场县级示范场和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的函》(大 农 函〔2020〕70号)要求,经镇(街道)审核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评定,确定大英县 浩 宏 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第四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
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跟踪监测,做好对示范社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其不断提高运营水平。各示范社要进一步规范运行、完善机制,提升市场应变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助农增收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大英县第四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名单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大英县第四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名单